木结构检查时的要点
检查鉴定要认真慎重,判断力求准确。即不把木材一般的、没有危害性的缺陷看成有危害的,更不要把有危害的缺陷忽略过去;要抓住现象找原因。木屋盖的某些反常的情况通常只能从某些表面现象察觉,然后才能追查出来。例如,檩条的挠度过大,屋面就会呈波浪形;屋架的挠度过大,顶棚就会有规律的开裂;屋架下弦拉开变位,对应的檐口就会凸出变形等。因此看到反常现象一定要追查原因,找到其实质的问题。对木材中的裂缝要作具体分析。裂缝是会发展的;特别是原先用湿材制作的结构,在其干燥过程中,几乎都会产生新的裂缝,或者原先的裂缝会发展。这是木材固有的特性。判断裂缝的危害性,往往不在于裂缝的宽细、长短或深浅,关键是裂缝所处的部位。如果裂缝在结构中的受剪面上,即使非常轻微也可能引起危险,必须加以重视。对这种裂缝一定要深入检查分析,并及时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。至于不处在结构中重要受剪面附近的裂缝,则其尺寸及其走向的斜度只要在规范选材标准允许范围内,一般是不会影响结构安全承载的。
木结构检查时间点
1、竣工验收时的检查
木材缺陷是否符合选材标准,木材的含水率、强度和树种是否与设计相符;屋架起拱高度、起拱位置是否与设计相符;支座及可能受潮的部位有无防潮通风措施;暖房中可能的冷桥部位有无保温措施;结构的实际使用荷载与设计荷载比较有无**载;木结构支撑系统是否正常有效。
2、使用初期的检查
在木结构交付使用后的头两年内,应重点检查下列各项:木材受剪面附近有无裂缝产生,有无新发现的其它缺陷,下弦接头处有无拉开和变形过大情况,夹板的螺孔附近有无裂缝;支座等部位有无受潮或腐朽现象,构件有无化学侵蚀迹象;结构有无明显下垂或倾斜情况,有无失稳倾向;钢拉杆、螺帽、垫片是否正常,垫片有无陷入木材的现象;有无漏雨现象;有无冷凝水发生;有无虫害或腐朽现象。
3、定期检查
凡温度较高、湿度较高、严寒地带、虫害严重地区、有侵蚀气体及露天、采用耐腐抗虫差的木材制作的结构,均应每隔一至二年作一次定期检查。着重检查上述项目。